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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.03.05(二)晴
昨晚得知,姐姐學校只有在國二時每班輪二星期的糾察隊,國一和國三都不用,意思錯過了這兩星期就不會再有。
這是人生重要大事之一,當然不能錯過!
昨晚姐姐就警告我,不准跑去偷照相,這怎麼可能呢~
送她去學校後,我便埋伏在執勤地點,等了十五分鐘,姐姐出現啦!
一副呆呆的樣子,被拍了還不知道^^
後來被發現,叫我別鬧了,裝做一臉不認識我的樣子。
姐姐真的長大了。
任務結束,開新拍照紀錄這一刻。
PS.姐姐晚上回家告訴我,你走了之後,導護媽媽緊張的過來關心,剛剛那位叔叔是你男朋友嗎?(以為姐姐交友不慎)
那是我爸爸....
嗯....他真是位好爸爸.....(想不到我詭異的舉動成了怪叔叔了><")
看這躲在柱子後面准被偷拍的樣子,誰看到都會這樣想吧?哈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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